時尚工作者

“誰能克制不去愛一個讓自己看起來更威風的東西?戀物的最高境界,有沒有可能是自戀呢?”


Wazaiii

2019-1-24

怪怪Wazaiii編輯部的戀物小秘密

人類作為這世上情感最多元的動物,愛上一個人、喜歡上一件事、著迷於一樣物品都是相當稀鬆平常的經驗。

但,如果今天只是要跟你分享這種表淺的意象,那就不是Wazaiii編輯部了啊!這次,我們要各自列舉出那些使我們瘋狂熱愛到成為「戀物狂」也在所不惜的物品,告訴你其實我們不只怪(全公司都是這麼公認的),還很變態。

你問,我們都講戀「物」,那人跟事呢?不好意思,容我先提醒一下大家月初那篇主編序的部分,想起來了嗎?本月主題就是戀物啊!等哪天要來談戀「人」或是戀「事」,我們再寫相關的內容,好嗎?現在,就請大家先繼續看下去。

戀物狂1號-主編

有個小東西讓我每見一次就失心瘋,不買不快。沒錯,與全天下女人都一樣(自行決定全天下),我就是那個走到哪都要隨身攜帶三至五隻,逛到哪都要隨機購入幾隻「口紅」的女子。

沒有口紅的日子?天啊!應該也能寫成一首歌吧?

從高端精品到開架式彩妝,一隻在手,希望無窮,除了顏色要好看,外型更要符合當日場合,拿出來補妝時也要氣勢十足。

在這個必須武裝自己、不流露任何情緒的社會,唯有口紅能展現自己真實的內心。喔?你以為女人搽口紅注重的是搭配?我說,我們搽口紅,為的是保有一部分真實的自己。

畢竟,香奈兒女士都這樣說了:「If you’re sad, add more lipstick and attack.」(情緒低落的話,讓口紅成為你的武器),時尚重度成癮的我怎能不服從她的指示呢?

深色代表憂鬱,淺色代表隨性,亮面代表俏麗,霧面代表大器......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。

誰能克制不去愛一個讓自己看起來更威風的東西?戀物的最高境界,有沒有可能是自戀呢?

戀物狂2號-森編

雖然不至於會想和它上床,但是每翻閱它一次,都會令我產生幾近高潮的快感,我納悶且想不透,究竟為何它會如此迷人?

噢!抱歉,上述並非形容曖昧對象或男友(畢竟我的約會對象只有「工作」),而是每個月我都願意花大把鈔票把它帶回家的-日本時尚潮流雜誌。說也奇怪,即便同行的前輩、友人,成天嚷嚷著:「紙本已死。」、「沒人要買紙本雜誌。」在我心中,紙本從來沒有死去過,就算它在書店架上積了一層厚厚的灰塵、沒人瞧它一眼,我都還是會展開雙臂,投懷送抱。

也許你認為,不就是一本雜誌,擁有這樣的情緒會不會太浮誇了點?還真的一點也不。當我輕輕將它翻開,映入眼簾的是一頁又一頁吸睛的專題、出色的Editorial,還有最重要的,是那無可挑剔的編排。翻著翻著,我的嘴角總是不自覺的上揚,「賞心悅目」這四個字似乎不足以代表我的心情,畢竟這比躲起來偷看暗戀對象的Instagram還要令人興奮啊!

我想,自己對紙本的溫度成癮,已經到達了無可救藥的程度了吧?既然彼此有著難分難捨的情感(其實是我單戀),某天因它而窒息,也是挺幸福的吧?

戀物狂3號-怪編

如果可以跟澱粉來場性愛,我願意。

你說大人,此話言重了吧?不囉嗦,這就向各位報告我每日的飲食習慣。我不太吃早餐,因為我總是睡過頭(老闆主編你們沒看到這段),午餐要不是吃麵包,就是買份起司三明治,下午茶時段不來點美式軟餅乾或水果塔,怎麼跟狂跳通知的手機螢幕抗衡?

晚餐啊!自從當了時尚編輯後,幾乎是沒什麼跟朋友聚餐的時間,什麼高級餐酒館早就在口袋名單裡發霉了(老闆主編這段請Highlight),想崇洋的話我會再吃麵包,可能會配點麥片,想「愛歹丸」的話可能會默默走進去24小時營業的永和豆漿,買燒餅夾油條蛋配饅頭,然後,一定要吃宵夜配影集,裹滿粉的鹹酥雞、洋芋片、更多麵包、餅乾、蛋糕都可以,最後比吃到糖的孩子睡得還甜。

看到這,你要不在心裡狂吼著:「老天!您真狂!」要不替我擔心著飲食不均衡埋下的隱憂,身為職業媽寶的我,當然聽媽媽的話上網查詢過「澱粉狂熱」的相關研究,有一項報導指出,澱粉成癮和毒品成癮在腦中的運作模式雷同,且成癮性甚至高出了八倍之多。原來啊!我是上癮了!但我可真是一點也不想改。

寫到這,剛吃完一個杏仁可頌的我,又想去樓下新開的炸飯糰店看看了,如果把我丟到一座荒島,給我看不完的時尚雜誌、吃不完的碳水化合物就行了,所以你說,我與澱粉小姐的關係是否比其他女生都來得親密?所以女孩,妳願意嫁給我嗎?(單膝跪下掏出皮夾)

戀物狂4號-珍編

當Wazaiii編輯部決定要推出戀物癖自製企劃的瞬間,同事們像在搶Sample Sale一樣,爭相提出各自對於美妝、雜誌、澱粉、黑色的狂熱。而我宛如啞巴坐在原地,腦子卻持續翻騰著,究竟有什麼東西是讓我深愛到無法自拔,想不斷灑下大把銀子購入擁有的?

我的腦海只浮現了從小睡覺習慣抱著的一條「小被被」,即使只需外宿一日,也必須帶著它出門,沒有「小被被」與我共枕眠,夜晚瞬間失去了月光與星空,讓我彷彿被黑暗吞噬般無法安然入眠。而且,絕對、絕對、絕對、絕對不可以清洗(比重要更重要的故事,所以要講四次!)我習慣在夢周公之前深吸一口,唯有原汁原味的香氣,才得以睡得香甜。

但自從出社會後,工作忙碌的我即使沒有「小被被」的加持,也能直接倒床睡得像頭死豬,對於「小被被」的依賴也瞬間化為烏有,就連它目前在我床的哪個角落都不是很清楚……

於是,我又陷入一陣糾結……直到截稿日前一天,我發現,沒有。真的沒有。人生步入二十好幾了才知道,啊~原來我是個如此生無可戀的無聊人士。

戀物狂5號-黑編

人生苦短,若不能從中找出一樣自己最熱愛的東西,著實是白白走了這一遭。

你問,那究竟要怎樣才算是「最」熱愛呢?大概就跟我一樣,打開衣櫃只看的見全黑色系服飾、毫無其他色彩出現的程度,就可以說是「最熱愛」吧!甚至,可謂是已經到達「戀物」這種聽起來帶有變態意味的境界。

「黑色服飾」聽起來是挺普通的沒錯,但若你也能找出自己最愛的物品,並始終如一的對它表示忠誠,你就會明白,什麼普不普通都只是其次,它是否真能發揮滿足、安慰、療瘉的效果,才是構成人類對某樣物品產生極致迷戀與盲目心理的關鍵要素。

只是一碼歸一碼,如此迷戀黑色服飾,也是會帶來困擾的,好比想找一件衣服就必須翻箱倒櫃、老是被誤會是否都穿同一件衣服、新認識的朋友肯定會問:「你真的只穿全黑嗎?」……這類的狀況發生。但或許,這就是極致情感下的產物吧!總讓人又愛又恨,卻久久不能自拔而身陷其中。

怎麼樣,看完以上五位編輯部戀物狂的回答,你是否覺得我們真的挺變態?但這不就是「戀物」的定義嗎?且不論你是戀何種物,只要不傷及別人與自己(電影看太多),其實都是無傷大雅的。

不過我想,編輯部最愛(?)的應該還是我們的工作吧!不然怎會如此心甘情願的奉上自己的肝,還樂此不疲(?)、專心致志?

 

◎Photo Via:Wazaiii, 達志影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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