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《VOGUE》雜誌總編輯黛安娜‧佛里蘭(Diana Vreland) 曾在1984年《沒有文學,時尚會走向何方》一文中說:「文學中貫穿了時尚的方方面面,無論是作家所用的詞語,還是他們所穿的衣裳,往往都有內在的聯繫。」
本專欄致力於挖掘女作家的風格,從她們的衣櫥窺見她們的人生故事。
↑張愛玲的穿衣時尚
私以為,張愛玲是民國以來最會穿也最懂穿的華人女作家,她對時尚的狂熱與身體力行,不僅有深厚的文化基礎做功底,更重要的是,她有一顆大膽嘗試的心。
許多人看張愛玲的小說,覺得她的底色是悲涼,如同那句出了名的句子「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,爬滿了蝨子」。她精緻堆砌的文字乍看艷麗萬千,實則蒼涼犀利,於是有人便認為她是個薄情之人。
但翻看她的散文,卻字字句句充滿對生活細膩的觀察,從這些描述中我看到一個熱情的張愛玲,有趣的張愛玲,調皮的張愛玲。
張愛玲的華麗與荒涼 人生凡事要趁早 我們這一代的文青應該沒有人不為張愛玲筆下的愛情所傾倒,迷戀著她文筆的針針見血,欣賞她筆下的女人鮮明有特色,她傳奇的一生透過文字真真實實地留下來,既展現新時代女性思維,跳脫傳統窠臼,寫下一頁新女性歷史,誠如《半生緣》名句「我們再也回不去了」,這句話既可用在愛情,也可以用在女人身上
從藝術、電影到文學,破解美女的心機珠寶首飾穿戴 藝術文學,在介紹不可一世的美女出場時,總少不了藉由描寫她身上的華服美飾,進而烘托出主角的動人美貌。譬如兩漢樂府〈陌上桑〉詩中的養蠶女農羅敷,作者形容羅敷之美令眾人沈醉,但全詩不見描寫羅敷容貌五官,倒是「頭上倭墮髻,耳中明月珠」這兩句,從髮型與臉龐兩側俐落的打扮,襯托
↑《色戒》 中王佳芝的穿衣時尚來自於張愛玲的服飾研究
她很敏感,也很敏銳,也十分稀奇古怪。對食物、衣服、娛樂、花錢、氣味、顏色、音律……等等生活中的東西都擁有獨到的見解。尤其服飾,她把對服飾的研究與喜愛都放進小說中,讓它們服務於小說中的角色,使這些角色更具有畫面感以及想像力。在散文《更衣記》中更展現了自己對中國服飾的研究,洋洋灑灑寫了五千多字,並親手繪製了插圖說明。
她說:「衣服是一種言語,隨身帶著的一種袖珍戲劇。」所以穿什麼等於向人展示自己,千千萬萬馬虎不得。
↑《更衣記》 中張愛玲手繪服飾說明
張愛玲形容自己是 Clothes-crazy,此等戀衣情結之所來到偏執的地步,跟她童年不甚美好的記憶有關。在《對照記》中她坦言小時候在貴族化的女子教會學校念書時,家裡捨不得給她做新衣服,只能穿繼母從娘家帶來兩箱舊衣服穿,即使那些旗袍的料子不算差,卻也是領口都磨損的二手衣。她就這樣穿著這些二手衣去學校上課,在一眾有錢人家的小姐同學面前頭都抬不起來。
↑《更衣記》 中張愛玲手繪服飾說明
「有一個時期在繼母統治下生活著,揀她穿剩的衣服穿,永遠不能忘記一件黯紅的薄棉袍,碎牛肉的顏色,穿不完的穿著,就像渾身都生了凍瘡;冬天已經過去了,還留著凍瘡的疤——是那樣的憎惡與羞恥。」
父母離婚已經讓她夠傷心了,沒想到繼母這樣對待她。但她始終記得自己小時候的願望:「八歲我要梳愛司頭,十歲我要穿高跟鞋,十六歲我可以吃粽子湯糰,吃一切難以消化的東西。」張愛玲想著她要比林語堂還要出風頭,要穿最別緻的衣服,周遊世界,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,過一種乾脆俐落的生活。
↑張愛玲的愛司頭
她後來真的早早成名,在上海開始了嚮往的日子。她放縱自己的喜好,對任何物質上的生活感到饒富趣味,從不掩飾對金錢的崇拜,但也不去舖張浪費。相較於現代的文青,張愛玲身上有著濃濃的市井之氣,她喜歡這樣的標籤並覺得這才是生活快樂的本質。
「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。我願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,向我自己作為一個警告,設法除去一般知書識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積習,從柴米油鹽、肥皂、水與太陽之中去尋找實際的人生。」
張愛玲在生活方面接地氣,但在穿方面可不是如此。因為童年穿繼母舊衣的緣故,她衍生出了非常逆反的心理,除了對時尚偏執之外,更喜歡奇裝異服。當時的八卦小報就稱她為「奇裝炫人」。
↑由劉若英、趙文瑄等擔綱主演《她從海上來—張愛玲傳奇》
張愛玲穿衣不喜歡追求時下的流行,雖然也看時尚雜誌,研究一下當代的時髦玩意兒,卻從不依樣畫葫蘆。她喜歡自己做衣裳,或修改奶奶的古董衣。《對照記》裡很多她自己的獨照,儘管是黑白照片,依然要描述自己穿了什麼樣的衣服。戰後,她在香港買了廣東土布,花色是刺目的玫瑰紅印著粉紅花朵,嫩黃綠的葉子。把鄉下只有嬰兒在穿的布料,帶回上海給裁縫做衣服,並稱自己此舉是保留民間藝術,走在街上就是行動的博物館名畫。
在上海參加園遊會穿的是奶奶床被布料做的洋裝,米色薄稠上灑淡墨點,隱著暗紫鳳凰,對這個圖案情有獨鍾,說別處看不到。她穿著這一身,跟當時知名影星李香蘭合照,竟然比明星還稱頭。
↑電影《半生緣》由梅艷芳主演
對於布料、花色的選擇,張愛玲喜歡「參差對照」,覺得這就是中國風的精妙之處,這種對照不是絕對的,而是參差的,比如寶藍配蘋果綠,松花色配大紅。用她的說法就是:「紅綠對照,有一種可喜的刺激」、「在大俗的色彩下,漾溢著古老文明才能薰陶出的文化雅趣與韻味」。
對於配色如此大鳴大放的張愛玲怎麼可能是個涼薄之人?甚至可以說非常享受大家對她的奇裝異服投以詫異的眼光──「到上海,坐在馬車上,我是非常挎氣而快樂的,粉紅底子的洋紗衫褲上飛著藍蝴蝶。」
↑萬茜《傾城之戀》舞台劇照
《傾城之戀》舞台劇上演的時候,張愛玲在友人的介紹下與劇團的主人周劍雲見面。那天,她穿了一件擬古夾襖,長度及膝,超寬大袖,水紅綢子,配以特寬黑色鑲邊,右襟下還有一朵書卷的雲頭,夾襖裡面穿的是薄呢旗袍。周劍雲是當時上海明星電影公司的三巨頭之一,是見過大世面的生意人,結果見到張愛玲的時候,竟然也被這一身震攝住了。
張愛玲的小說之所以看起來跟其他小說家不同,很大的原因是她花了很多心思設計人物的穿著,用這些穿戴在身上的服裝承載人物的情緒與個性。因為自己對服裝總是很牽掛,很上心,因此在自己的作品中,尤其是女主角們身上,就更加筆墨難捨了。
對東西方文化以及人文精神的深切領悟,賦予了張愛玲對服飾美學的思想和見解,她把這些出自於興趣的研究放在小說中,放在自己的生活體驗裡。說她穿衣服只是為了標新立異太膚淺了,哪怕是實驗性質也努力去實踐,她,是真心熱愛穿衣,也是真心熱愛生活的一個人。唯有如此,才能把衣服穿出獨特的語言,鮮活了自己,也鮮活了筆下的人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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