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尚觀察家

“流行品牌最怕的就是一言堂,關起門自己做開心,也做心酸!”


Oshare Otaku aka 鬼鬼

2020-9-3

明星做品牌還是得找到那個他,相輔相成才能水到渠成。

大概從千禧年開始,很多明星及藝人,流行用做品牌來當作副業(現在要說斜槓)。無論台灣還是海外,有人失敗了,卻也有人成功了。在過去20年的時間中,包含時尚品牌也開始往街頭流行(以及藝術等各種領域)蔓延,或許也因為對他們來說,本來就沒有太多包袱,要合作隨時就來了,弄得好玩又有趣,然後我們甘心花錢買產品,讓他們繼續玩下去。這些潮流圈的衛斯理與黃蓉,又或是福爾摩斯與華生,甚至就是 VERBAL 與 YOON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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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ERBAL 與 YOON,不僅是夫妻也是潮牌AMBUSH創辦者

就是像 VERBAL 與 YOON,不僅是夫妻也是工作搭擋,兩人共同創立的 AMBUSH 是當紅的品牌。不過問題是,這兩個人都不是學服裝跟珠寶設計的呢。話說 VERBAL 無論是做為音樂人及品牌人,都是跟同學合作。像是同為 m-flo Taku Takahashi 是高中同學,而 YOON 則是在波士頓大學的同窗。喔對了,其實 VERBAL 跟 YOON 一樣是韓國人,而且原本都是玩跟聽搖滾樂的(跟 NIGO 一樣)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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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MBUSH 是當紅的品牌。

後來 VERBAL 建議 YOON 到日本,剛開始時幫忙打理藝人的造型,但她知道 VERBAL 並不是喜歡穿那種既定寬鬆嘻哈服飾的人。事實上 NIGO 在創業初期,很常在街頭服飾混用時尚精品配件,這點在美國也是一樣,只是看你的搭配功力如何了。總之,後來 VERBAL 跟 NIGO 等人友好,他也被更充分發揮翻玩流行以及創造自我風格的宗旨。於是他找人打造的誇張首飾,就成了現在 AMBUSH 創業的主因。再加 上Kayne West 也配戴了 VERBAL 的首飾,馬上當時被稱為 ANTONIO MURPHY & ASTRO 的品牌接收到了來自世界各選貨店,以及許多大明星的訂單。

↑連Kayne West也著迷VERBAL的首飾,使之成功打開知名度。

在那個時候,世界潮流脈動跟網路幫上了很多忙,讓更多人知道跟喜歡這些大明星所使用,甚至創立的品牌。接著透過 Kayne West 跟 Virgil Abloh,YOON 認識了 Kim Jonse,接下來的就是 DIOR HOMME 珠寶設計師的發跡故事了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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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2018年,YOON 接下了 DIOR HOMME 珠寶設計師一職,成功替品牌增添更多年輕元素

說白了,品牌當然需要有設計師,但更需要其他的資源投入。像是 AMBUSH,VERBAL 主要擔任行銷及公關相關事務,設計則以 YOON 為主要發想。加上他們的人脈、機會,以及善用作為藝人的優勢:宣傳。自然會吸引到許多目光,以及創造更多的可能性。必須要說,以那個時候 NIGO 跟 Pharrell Williams 在全球的聲勢,還有後來 Kayne West ,以及相對而言低調卻活躍的藤原浩,AMBUSH 的成功真是集天時、地利、人和。開個玩笑說,只要你跟到這一波,現在早已進階成功人士了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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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AMBUSH 發展至今,已與許多品牌合作,創造出各式各樣的可能性

 

不再隱身幕後之更精彩的時尚生活(下) 說穿了, 利用自媒體與成就自媒體之間, 終究是一件你情我願的事。 消費與被消費從來都是不對等的。 如果說上卷的主角「網路美妝品牌Glossier創始人兼CEO」 Emily Weiss是時尚邊緣人被迫轉為自媒體的成功案例,那麼在自媒體這個新行業

“陳怡專訪-Social Media就像一把雙面刃,全看設計師跟團隊如何操作跟應用”

時裝買手看新銳設計師:Club Designer 陳怡專訪 你可曾想過,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設計師,曾經也是默默耕耘的新銳設計師?當時的他們與現在有什麼不同?當時的他們,與現在的新銳設計師,差異又在哪呢? Wazaiii邀請到Club Designer創意總監陳怡,身為台灣最具前瞻性時裝買手的她,在這十幾年間,

不過,做品牌要簡單也不難,要成功真的不簡單。在90年代及千禧年時的日本,被稱為涉谷系跟裏原宿的熱潮,還真的有非常多以搭擋形式成立的例子。比方說模特兒及男演員 ARATA(井浦新,跟窪塚洋介合演電影《乒乓》),與設計師好友 KIRI 一起創立的 REVOLVER(已歇業)。

作為演員時的 ARATA 雖然難以決定身上的穿著,但是他在雜誌上絕對是穿 REVOLVER。再者,當時這些裏原宿品牌互為好友,無論是彼此或是一直都有舉辦的 LONDON NITE 活動,他們都穿著自家服裝赴會。他們愛穿、媒體愛報、我們愛買,道理就這麼簡單。當時的狀況是,要嘛你自己會設計製造衣服,要嘛就要找到對的人合作,回顧以前的報導會發現,隨便都是創意總監跟很莫名的職稱:主理人(請問主理人到底要負責什麼工作啊?)。

↑日本男演員井浦新曾與設計師好友 KIRI 一起創立品牌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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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浦新在結束 REVOLVER 經營後,現在以設計師身份經營個人品牌 ELNEST CREATIVE ACTIVITY。

總之,這股熱潮從日本吹到香港(事實上也被 Pharrell Williams 及 Kayne West 帶到了歐美),然後到了台灣,接著就有很多關注日本流行的藝人,開始成立自己的品牌。他們大多有個共同點,除了都是男生之外,就是一直大量購買及吸收日本流行。比方說小鬼(黃鴻升)與設計師好友 Sam 成立了 AES,還有周杰倫與同窗好友 Ric 一起創立 PHANTACi,就更別提開店到日本去的 STAY REAL 了,阿信也是找來了設計師好友不二良合作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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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杰倫與同窗好友Ric一起創立的品牌PHANTACi

另外當時非常紅的 OUTER SPACE跟 熱血,廖人帥、方序中、陳建州,各司其職地帶領品牌在不同領域進行探索,不但主題及設計明確,也彼此帶回許多合作機會。甚至,蔣雅文與朱經雄( Gonza )夫妻的心地日常及 Ferment Store,也是相互扶持、學習、成長的品牌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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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當紅樂團五月天的阿信也找來了設計師好友不二良合作,成立知名品牌 STAY REAL。

作為流行品牌,最怕的就是一言堂,悶起門自己做開心。並不是說完全不能這樣,而是說作為長續經營的品牌,不單只靠一項單品、一位設計師,或是某個名人穿戴過。就像是前述 AMBUSH 的 VERBAL 與 YOON,他們並不是科班出身的時裝設計師,卻在時尚產業擁有一片天,他們靠的不只是能力、人脈,還有唇齒相依且合作無間的團隊。

不信你看,多年前英格蘭雖然有貝克漢,但世界盃連四強都沒進; Michael Jordan 如果沒有 Pippen 等人,他可能連一次冠軍都拿不到。做品牌,就是個團隊合作,每個人在團隊裡都有著自己的存在價值,彼此也能激發出化學作用,當然,也有吵架分手的例子啦。合作,是絕對會有「1+1大於2」的效果;更何況,合作的定義很廣,充分利用身邊的資源,有時候一個聊天的玩笑話,也很可能變成平地一聲雷的合作企劃喔。

合作,是絕對會有「1+1大於2」的效果。

還記得品牌 PIZZA CUT FIVE 曾經與鬍鬚張聯名嗎?起因真的是幾個男生喝酒聊天時,開玩笑說要穿鬍鬚張制服去買 BATHING APE 。所以說,如果你不擅長某些工作,去找你信任的親友聊聊,他們不見得能解決問題,但或許一句話就能幫你突破盲點喔。

◎Photo Via:IMDb, INSTAGRAM,PINTEREST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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