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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台灣同婚通過後,還能做什麼?專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潘天慶:「希望社會平等對待每一個人,盡全力讓未來不再有更多遺憾。」”


Wazaiii

2023-10-10

不只是一張紙,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潘天慶專訪:「讓每個人生活在有尊嚴的選擇之中。」|Wazaiii 專訪|

有些人喜歡說「婚姻只是一張紙」,登記只是一個形式,將這張紙的重量看得輕如鴻毛,但延伸到生活各層面,一張紙能重如泰山。

司法院的釋字是一張紙、登記婚姻的申請是一張紙、站在病房外的家屬要簽的病危急救是一張紙、在民事法庭中的調解與審判是一張紙,變更性別的診斷證明也只是一張紙。

很多事情都需要一張紙,事實上更不只是一張紙。

↑潘天慶律師(左一)與夥伴們為了同性伴侶的權益,在這條路上不斷努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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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人權議題很複雜,身處其中的他們,不只是為了「幸福」去爭取這一張紙,而是為了保障自身應有的「權益」:無論是與伴侶之間的結合或分開、跨國同婚所面臨的問題、生心理性別認同,與性別友善空間等等,有一張紙能夠拍板定案的事情,也有很多那張紙以外還需要做的努力。

於情於理之外,我們也要於法,來跟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(以下簡稱為伴盟) TAPCPR 現任理事長潘天慶,探討同婚伴侶會遇見的不同難題,以及性別人權議題的生存空間。

↑與潘天慶律師在其事務所進行訪談

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 【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】

「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,未使相同性別二人,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,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,於此範圍內,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。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,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。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,屬立法形成之範圍。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,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,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,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,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。」-2017/5/24

「你們都已經可以結婚了,還想要怎麼樣?」

這句話在同婚法通過以後,很常出現在網路上。

↑潘天慶律師希望讓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享有相同權益

「如果將時間轉快,先不談讓同婚合法的那些運動過程,直接談2017年大法官釋字748號宣布的時候,我們認為就應該可以結婚,伴盟的律師團有去提即刻准予登記的行政訴訟,那些訴訟被駁回。」

回想起釋字宣布違憲到真正修法的過程,潘天慶律師語帶遺憾說:「違憲當然是宣告那個時候就違憲,並不是兩年之後才違憲,所以我們認為2017年之後應該就可以登記,但在2017年到2019年的這段空窗期,到底該怎麼辦?」伴盟有認識的同志伴侶,其中一方就在那兩年之間離開了人世,對律師們來說非常難過,努力了卻還是來不及,只能盡全力讓未來不再有更多遺憾。

潘天慶律師談起異性伴侶與同性伴侶,一語道破:「越簡單容易去做的事情,對於我一個異性戀來講,都沒有那麼迫切的需要,我甚至有一段時間覺得我自己根本不會結婚,是因為我可以選擇呀!在2019年之前同志沒有選擇,就是被迫不可以結婚。我們一直希望把這個選擇權還給每一個人,你要不要去結婚是另一件事情,但是每個人都應該要有選擇的自由。」

↑同性伴侶的婚姻與異性伴侶的婚姻都存在相同問題

同婚通過了,從此就幸福快樂了嗎?

所有的童話故事都會描寫「結婚=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」,然而我們都知道,現實生活的婚姻很常是一地雞毛,瑣碎的柴油米鹽醬醋茶、複雜的姻親與家庭關係,甚至家庭內的暴力與侮辱,才是婚姻真實要面臨的問題。

異性伴侶之間,多數遭到家暴的是婦女及幼童,因此可以尋求113婦幼專線,以及一些其他相關的管道。但,同志遇到家暴的話呢?

「異性伴侶結婚之後,會因為婚姻而跟對方的父母產生親屬關係,但同性伴侶結婚之後,是跟對方的父母沒有姻親關係的。」潘天慶律師點出這個令人感到驚訝的狀況。「我們也聽到很多同志說:『這樣超棒的!』棒歸棒,但以家暴法來說,就是要有一個關係才可以申請,受到你的配偶家暴,那當然直接走家暴法,但姻親關係之間的家暴,也可以申請保護令。例如我太太的父母家暴我,我可以申請保護令,但同志不行,必須要走民法,甚至嚴重一點要走刑法。」

↑同性伴侶面對家暴,也能向相關管道尋求幫助

時間向來是最寶貴的東西,而一般民刑事案件,真的要告到成立,需耗上一兩年,家暴保護令可能四個月到六個月,就可以核發下來。雖然不見得每個人在婚姻中都有這般困擾,但當事件發生時,這些未雨綢繆的規定可以保障當事人的權利。

此外,伴侶之間的家暴,也不會因為有法律保障,就能確保每個人在事件發生時都能保護自己,潘天慶律師道:「對於家庭暴力防治的宣導,仍要繼續落實。它有一個循環往復的特徵,加害人對被害人施暴後,會出於愧疚或其他原因態度改善了,這一段時間甜蜜期,就是為了要補救這個關係。但是家暴事件卻容易重複,到了一個時間點又斷掉了,再次發生家暴。」

對於在婚姻關係中遭受家暴的同志,伴盟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,當然也可以進行其他的法律諮詢,也有一些社福機構提供服務協助。他們會設法先阻止家暴再發生,並另外安置或庇護受害人。

↑社福機構會提供服務,協助庇護受害人

台灣同志可以結婚了,跨國伴侶該怎麼辦?

「2019年當時我們只通過了同婚專法,其他配套的法律,事實上並沒有隨同修正。一個台灣人跟一個外籍人士,只要對方的本國法不認定同性結婚,那就無法進行。」潘天慶律師與伴盟決心幫助他們到底,在婚姻申請被戶政機關駁回後,一樣進行行政訴訟,在2019年到2023年的這四年期間,伴盟努力幫助了好幾個跨國同婚的案件成功,讓當事人可以順利結婚,台籍人士的身分證配偶欄上,能出現外籍配偶的名字。

潘天慶律師道:「不管在世界上哪一個角落結婚,理論上來講我到世界各地都是已婚身份,像我們的案件一開始,也有很多同性伴侶已經在外國拿到結婚登記。」但在今年的1月19號開始,內政部改變見解之後,除了兩岸的跨國同婚以外,台灣人與其他外籍人士,都可以直接進入戶政事務所登記——包含以往讓行政機關擔心假結婚、需要境外面談才能結婚的東南亞地區外籍人士。

↑潘天慶律師談起跨國同婚的難度

然而外籍配偶回到自己的本國之後,是單身還是已婚身份,有些則仍有努力的空間。在潘天慶律師處理過的台日伴侶個案中,假設日本配偶在日本遭遇意外,可能留有一些財產,台灣配偶理當可以繼承在台灣的財產,因為在台灣這方有結婚、有配偶的身份。但是到了日本,因為沒有結婚及配偶的身份,能不能繼承日本配偶在日本留下來的遺產,就要用訴訟去解決。

同性伴侶可以收養小孩了,還會再遇上什麼樣的難關?

今年的5月16日,立法院三讀通過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》修正案,同性婚姻的伴侶正式可以共同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孩子。潘天慶律師至今還沒有真的處理過此類收養,依照現行法律來說,與異性伴侶之間收養孩子的程序一致,雖不保證將來不會出現問題,但目前還沒有聽過同志收養小孩被刁難的狀況。

潘天慶律師道:「台灣這邊已經有相關的研究顯示,同性家庭和異性戀家庭教養出來的小孩,沒有什麼太大的差別。事實上,在同性家庭成長的小孩,包容度可能再更高一點;因為雙親或許從小就是在一個比較具偏見、比較不友善的環境中長大,所以相對來講,他們比較會讓自己的小孩有更多的包容力。」

↑同性伴侶家庭中長大的小孩,包容力可能更高一點

假設真的在收養機構中碰到偏見相關的事端,需要去解釋、換一個機構,甚至到法院解決,因為機構評估試養結束之後,還是要再回到法院去裁定認可收養。

然而最大的問題,還是繞不過跨國伴侶成家的難度。

「在收養法案之前,我們最常處理的其實是繼親收養,小孩與其中一方有血緣關係,在和無血緣關係的那方結婚後,就成為小孩傳統意義上的『繼父』或『繼母』。」潘天慶律師無奈道:「但如果在外國人的本國法中,他們並非婚姻關係,就壓根不用討論收養問題了。」

假設一個台灣人跟一個日本人,在台灣已經可以登記結婚了,兩人要在台灣一起去收養一個跟他們都毫無血緣關係的小孩,除了適用台灣的法律規定之外,也要看日本的法律規定,這一切又卡住了,因為日本同婚未合法,這條路依然很漫長。

↑潘天慶律師(左一)與夥伴們認為愛無國界,全力幫助跨國同婚的個案順利結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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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工生殖爭議多,代孕問題該怎麼看?

代孕在台灣應該討論了二三十年,潘天慶律師坦言:「最令人擔心的是代孕者子宮商品化的問題,因為懷孕是一個高度風險的過程,又有很多的花費,在不同的立場上有各自的考量,必須要一步一步的溝通。」

如果男同志家庭,期望小孩至少跟其中一方有血緣關係,可能就要透過代孕的方式去處理,而制度比較完善的是美國加州,但是相對的費用高,需花費四至六百萬台幣。也聽說有些人可能選擇至費用相對比較低的國家,但是風險當然就會提高。

↑同性伴侶想要擁有與其中一方帶血緣關係的小孩,需要付出更多努力。

就伴盟的立場而言支持代孕,但是需要讓代孕制度涵蓋保障代孕者的權益,同時讓委託人無須遠赴重洋砸重金。除此之外,女同志伴侶、單身女性想要採用人工生殖,也需要等人工生殖法案更加完善,潘天慶律師不斷強調:「一切都要一步步溝通。」

身為一個異性戀順直男,如何換位思考跨性別者的處境?

↑潘天慶律師作為異性戀順直男,努力了解跨性別個案的處境

潘天慶律師笑道:「 我到處都在講我是異性戀直男,我講這個的原因是因為想讓大家知道,性別議題不是只有LGBT+需要去理解,像我這樣子的人也可以在這個議題上去做一些了解。」

潘天慶律師承辦過許多案件,在加入伴盟後一直都是無償提供服務,在過程中看了太多人世間的遺憾,讓他感到不捨:「有個跨性別者想申請免術換證,因為身體有很多狀況。如果有一天真的過世了,會以自己不想要的性別進行喪葬,我們覺得這樣很殘忍。」

除了很多遺憾,也有看到一些幸福的部分,尤其是在承辦跨婚同婚與收養的時候,看到個案最後真的成為法律層面的一家人,他們心中有滿滿的成就感跟快樂。這些好與不好,讓他得以換位思考,培養更多的同理心。

↑潘天慶律師在承辦個案的過程,體會到幸福的不容易

大眾對於性別友善空間有很多疑慮,您覺得怎麼做會更好?

 「我認為最好的方式還是從政府機關,或者是企業機構帶頭宣示價值跟既定政策,但要有很細部的規劃。」潘天慶律師繼續說明:「我們可以調整廁所空間的配置,今日男女二分的廁所,並沒有真正防止不法的侵害,你還是一樣看到女廁裡會發生一些事件。」

潘天輕律師認為調整空間本身更重要,例如製作更長的門片,讓上下沒有縫隙、嚴防偷拍或是更有安全感的設計,比禁止任何人進入有用;對不法的人而言,這些禁令並無嚇阻效果:「從空間上開始思考,才能夠符合最多人的利益因為,而少數人的利益也要兼顧到。」

↑潘天慶談起性別友善空間,認為從空間配置上改善會更好

跨性別者現在面臨的最大風險是什麼?

在台灣變更性別登記時,必須要備有一張手術證明,跟兩張精神科醫師的證明,因為目前台灣還沒有第三個性別。如果是男性跨女性,需要摘除陰莖跟睾丸;如果是女性跨男性,則應摘除子宮卵巢跟乳房,是非常大的手術。而手術還要先由精神科醫師做評估,擁有診斷證明才能被准許動手術。

然而這些手術的風險極高,不僅會影響人體的機能,也會留下後遺症,還有人財務或身體狀態不夠良好到可以去進行動手術。

↑跨性別者進行手術的風險極高

潘天慶律師道:「我不是說完全不用提供任何的證明,可是必須落實所謂的去病理化的觀念,像是不要精神科醫師的診斷證明,因為這並不是一種病。以現階段來講,我們最在意的是手術 ,因為那個手術嚴重侵害人權,等於叫你自己去把自己弄成重傷。」

您當初加入伴盟,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?

潘天慶律師因為一場記者會與伴盟結緣,內容主要是在講成家,不完全是在講婚姻平權,而當時同志也還不能結婚:「那個時候需要律師去後面,穿著律師袍當人形看板,所以我就去了。」

↑提起當時的狀況,潘天慶律師笑得很開朗

沒想到人形看板當著當著,就開始踏入平權的世界裡,在完全不支領薪水的狀況下,潘天慶律師的出發點很簡單,有人需要幫助,那他就幫忙。在同婚通過的時候,大眾對於LGBT+族群的關注度最高,但是跨國同婚、人工生殖或是跨性別者的問題,實際上遠比同婚通過要難得多:「我希望看到,這個制度可以平等一點,不要拋棄、甚至傷害他們,或是要求他們去動手術才可以變性別,因此一路做到現在。」

潘天慶律師希望每個人的生活,都在有尊嚴的狀況下進行選擇,區別心越少越好,平等對待周遭的人。不管是同志、今年的 Me Too 事件,或是一些被社會框架綁住的壓抑直男,他希望這個社會對待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,讓家暴、性騷擾、性侵害這一類的事件都可以再少一點,讓你我都有更好的生活與未來。

↑潘天慶律師期望每個人的生活,都能在有尊嚴的狀況下進行選擇

採訪後記

原本以為律師事務所都很嚴肅冰冷,沒想到採訪當天我們踏進潘天慶律師的事務所時,卻發現他的辦公室不但溫馨,佈置還處處有暖心的小巧思,也看得出來他的興趣廣泛。

↑酷愛登山的潘天慶律師向我們介紹相關的繪本

最讓我吃驚的是,採訪完的午餐時刻,一群律師就在事務所的廚房裡坐下吃飯,桌上是一道一道菜,就像在家裡吃飯一樣!潘律師解釋道:「我們每天中午都一人負責煮一樣菜,就蠻好玩的。」甚至還會去幫忙同事接小孩。

由於畫面太過居家不方便捕捉,但我想踏入他們律所的個案,也會因為如此的氛圍,而更加相信,有這群律師的幫忙,能擁有更好的生活與未來吧!

↑潘天慶律師個人辦公室的門上,貼了許多溫馨的美術作品

 

◎Photo Via:Wazaiii, 潘天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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