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,這是一個連載。再來,這是一個談論關於時尚、關於男人的文章。世間男子百百款,唯有列入圖鑑中的才是傳奇。
Happy Birthday John Lennon. Today would have been The Beatles legend’s 77th birthdaypic.twitter.com/uw36nvn9mF
— Liverpool Echo (@LivEchonews) 2017年10月9日
↑約翰藍儂
西洋音樂王子Prince跨靈魂樂、放克、搖滾等多種樂風,為後代眾多巨星的啟蒙者 歌王者眾,王子獨一 「這世界有許多的王……但我們只有唯一一個王子。」 Alicia Keys 在為 Prince 於 2004 年進入搖滾樂名人堂的引言說道: 2001 年自己的首張專輯《Songs in A Mi
5位跨世代歌壇天王天后!瑪麗亞凱莉、麥可傑克森、江蕙神曲大家都會唱 什麼叫做超經典? 不會被換/不會被忘 不會被停止/不停地唱 什麼叫做超經典? 不會被換/不會被忘 不停被複製/不停地放 「饒舌詩人」蛋堡對經典的定義如上。話說在藝術的世界,標新立異、特立獨行已經是基本道理,因此每當新的流行風格出現
距離約翰藍儂遇刺身亡已經過了第42個年頭。1980年12月8日,約翰藍儂在紐約的寓所前被一名患有精神病的美國狂熱男歌迷槍殺,年僅40歲。每年此時,世界各地的歌迷自發性的用不同方式悼念他,似乎也已變成一種儀式。
上世紀60、70年代的自由與奔放,我們多數來不及參與,會知道披頭四,會知道約翰藍儂,那都是後來的事。時間神秘而偉大,我們能知道的約翰藍儂的形象,也早已經過了層層過濾。有傳記、有調查、有採訪、有紀錄片,或暗示或影射,或嘲諷或指控,如今想要看清他的真正面目,就意味著要穿越這些八卦資訊的泥淖,方能釐清思緒。
但這真的有可能嗎?我們真的能看清一個人的真正面目嗎?我覺得是不太可能的。因為可能連約翰藍儂都說不清楚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人。
El asesino de John Lennon confiesa por qué cometió el crimen https://t.co/abivKIgt2U pic.twitter.com/EAPqhMr0VH
— RT en Español (@ActualidadRT) 2016年9月17日
↑每年 12 月 8 日,紐約中央公園與藍儂歌曲《IMAGINE》同名的磁磚地上,總會聚集世界各地的歌迷一起紀念這位傳奇的音樂家、藝術家、人文主義者
おはようございます
— PPMnow (@patties_ron) 2018年9月9日
The Beatles / I saw her standing there ( Take 9 )https://t.co/UIa2uNhNw1 pic.twitter.com/Du3isicj1A
↑不可否認,約翰藍儂是披頭四所有團員裡,最富傳奇性色彩的人物。但我臉盲了,這四個人的造型怎麼一模一樣?
↑小圓眼鏡後來成為約翰藍儂標誌性的配件,擁有極高的識別度
1940年10月9日,約翰藍儂出生於英國利物浦一個工人家庭裡(是個天秤男喔)。三歲時,父親拋棄母親和他,自此消失。為了讓小藍儂好好長大,母親將他寄宿在姨母家,也許因長期缺乏父愛與母愛,藍儂從小就是個反抗性格極強的孩子,而這樣的性格,也幾乎貫穿了他的一生。
15歲開始組團唱歌,20歲與保羅麥卡尼及其他兩名團員一起成立「披頭四」。從此,他們改寫了50年代沉悶的音樂氛圍,開創了流行音樂英倫風格的新紀元。甚至,他們有著英倫新貴般的造型,也被歌迷爭相模仿。
搖滾樂的基因是反抗,這基因也是藍儂天生自帶的色彩,他創作的音樂總是離經叛道,擺明著與世界為敵,而生活中嘛,也是個「混蛋」,關於他曾經家暴、吸食迷幻藥的傳言總是層出不窮。但這好像不太影響世人喜歡他,某種程度上可以解釋為「另一種人格魅力」吧!
例如,保羅麥卡尼就對他又愛又恨。麥卡尼來自一個溫暖的家庭,像藍儂這樣的「壞哥哥」,是他從未見過的。可是也正因為是這樣的壞哥哥,他才有機會接觸搖滾。藍儂看著乖乖牌好學生麥卡尼也覺得有趣,性格迥異的男孩透過音樂併發出各自獨特的創作,讓他感到前所未有的開心。
兩人都身兼主唱大人的位置,藍儂是吉他手,麥卡尼是貝斯手,兩人的創作一同支撐起披頭四,只是藍儂的曲風自由浪漫不受拘束,麥卡尼的則通俗易懂朗朗上口。披頭四走紅的時候,他們不過都是25歲不到的大男孩。
John Lennon & Paul McCartney share a microphone at Candlestick Park in San Francisco, California, 1966. Koh Hasebe. pic.twitter.com/gUJXxE4veh
— Rock N Roll Pictures (@RockNRollPics) 2017年4月3日
↑鐵哥兒們在一起玩的時候總是最快樂的,但兩個風格、性格都截然不同的天才創作人,即便最開始因為相互欣賞而走在一起,依然要面臨分道揚鑣、各自逐夢的結局
但這個「橫空出世」、「萬人空巷」、「空前絕後」的搖滾團體,最後還是因為「理念不合」拆夥了。發行最後一張專輯《Let It Be》之後,四人正式分道揚鑣。麥卡尼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,解散是因為「個人主張、對音樂的意見分歧,以及對音樂生涯這個生意的規劃不同」。
而後期,藍儂因為戀上小野洋子,與她秤不離砣的進出樂團,也是另一個導致分歧的原因。在粉絲心目中,小野洋子就像親手拆散披頭四的女巫,坐實了第三者的寶座。
Paul McCartney habló sobre su relación con John Lennon y Yoko Ono. https://t.co/OgBb68DYu9 pic.twitter.com/udcHC7WrFQ
— TN La Viola (@tnLaViola) 2016年8月11日
↑要哥兒們?還是女人?「一邊是友情,一邊是愛情」的問題一直都是男人的終極考驗
Cerramos la jornada compartiendo el documental "Let It Be" de The Beatles! https://t.co/u8egJNwOvs pic.twitter.com/Tkuqw9FFIc
— Radio Futuro (@futurofm) 2016年9月15日
↑在披頭四最後一張專輯《Let it be》專輯封面,出現了小野洋子。由此可見,約翰藍儂此時已經受到小野洋子前衛藝術表現型態的影響,開始走著與樂團不一樣的路
是時候聊聊小野洋子這位「女巫」了,或許理解了這個怪女人,我們也能明白為她拋家棄子的約翰藍儂,這個怪男孩。
洋子大藍儂8歲,有過兩段婚姻。他倆相識於一場洋子舉行的行為藝術表演中,名為《切片》(Cut Piece)的行為藝術是小野洋子畢生最出名的創作。表演的內容並不複雜,洋子像是打坐一般盤腿端坐在舞臺中央,然後隨機挑選在場的觀眾,允許他們上台用剪刀從她身上剪下不超過明信片大小的布料,直至她裸體為止。
↑小野洋子名為《切片》(Cut Piece)的行為藝術
這場行為藝術在英國的前衛人士圈子裡,激起了千層浪,也吸引了約翰藍儂前來觀賞。他當時坐在觀眾席上覺得這個女人太有意思、太酷了,她彷彿明白他心中在想什麼。
很多年後,回憶起那場「邂逅」,藍儂依然記憶猶新。他說:「記得那天,我看著台上的她讓不同的人用剪刀把她衣服剪成碎片,我的心裡不禁喊了一聲『去他媽的』。她尖銳,她異于常人,她古怪的五官融合在一起卻異常吸引。她就像一杯充滿性慾的怪味雞尾酒,讓我徹底淪陷了。」
27俱樂部:艾美懷絲、超脫樂團主唱科特·柯本...音樂藝術名人難逃的魔咒與神話。 TOO FAST TO LIVE, TOO YOUNG TO DIE。少年啊,成為神話吧。 ↑Kurt Cobain 在德國法蘭克福現場演出,Nov. 12,1991。 神話的起源 『對一個感性的創作者而言
不只是史上最強專輯封面,還是迷因文化的代表作:披頭四的《艾比路》 「如果有一天,大家都不認識披頭四的歌了......」這是電影《靠譜歌王》的敘事主線,假想這個紅了超過半世紀的流行樂天團,如果有一天不再被世界認識的情況。電影中倒敘回顧了披頭四的經典名曲,也隱隱重申了披頭四的魅力。
小野洋子的出現,讓約翰藍儂得以透過當代藝術的前衛思想創作音樂,並透過藝術家觀察事物的角度,發現生活與創作的另外一種可能。他遇見的是愛、是性,更是一種「了解」。
因此,在60年代反戰聲浪中,當大多數的公眾人物幾乎都保持緘默時,唯有藍儂發出了音樂之外的反抗,他不僅積極的參與反戰,也更醉心於當代藝術的領域。1969年,藍儂與洋子選擇在風氣相對開放的阿姆斯特丹,舉行了著名的「床上和平運動」,高呼「要做愛,不要作戰」(Make Love, Not War)的反戰宣言。
"Démosle una oportunidad a la paz", así lo dijo #JohnLennon → https://t.co/amZCFb9rBK #SíALaPaz pic.twitter.com/TINrlcDqQP
— Radiónica (@radionica) 2016年6月23日
↑「要做愛,不要作戰」(Make Love, Not War)的床上和平運動,是約翰藍儂與小野洋子最著名的行為藝術。他說只要世界和平,他不怕世人嘲笑,他和洋子願意做世界的小丑
他們什麼也不做,只是整天躺在床上,房門敞開。已有身孕的小野洋子和藍儂半裸的躺在床上,接待聞訊而來的各類媒體記者、藝術家、文化名流,以及政治人物的訪問。藍儂不在乎人們說他傻,也不在乎他們的批評,在短短40年生命中的最後10年裡,他激進的參與社會活動,透過行為藝術來反對越戰,體現了心中對於人文主義及理想主義的推崇。
他怪嗎?也許對這個世界來說,他的怪只是用來突顯世俗的荒謬罷了。
↑約翰藍儂被槍殺之前,其實是在進行滾石雜誌封面的拍攝。他一絲不掛,像個小嬰兒般,蜷縮在妻子小野洋子身邊。他稱這張照片精準的拍出了他與洋子的關係。晚上回家,他就遇襲了,於是照片也被譽為「藍儂最後的吻別」
賈伯斯曾說過 :「也許因為約翰藍儂,這世上的理想主義曾經出現過。」
藍儂的成就是多樣性的。從60年代成立披頭四開始,到70年代的前衛藝術,他利用各種媒介來闡述心中對於理想世界的想像,抒發對世界的不公與憤怒,推行愛、和平、自由。藍儂之所以傳奇,不是因為他最後死於槍擊,不是因為他在盛年時生命的戛然而止,不是那些流傳久遠、傳唱度高的歌曲,而是他留給世人一個無法複製的人格魅力。儘管他在私人生活裡,的確是個「混蛋」。
【延伸閱讀】當代時尚男子圖鑑系列:
◎Photo Via:達志影像, Twitter (@LivEchonews ,@ActualidaRT, @patties_ron, @RockNRollPics, @tnLaViola, @futurofm, @radionica), INSTAGRAM (@johnlennon, @estacionrocksonora)